根據(jù)《城市管網(wǎng)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管理辦法》、《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城市管網(wǎng)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》等要求,近期,江蘇、吉林、浙江、河北、安徽、廣東六省提前下達了2024年中央城市管網(wǎng)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,金額近30億元,用于支持有關項目開展。
其中,12月14日,江蘇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城市管網(wǎng)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,共計3.953億元,分給宿遷(0.9億元)、昆山(1.703億元)、揚州(1.35億元)三地。
12月11日,浙江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城市管網(wǎng)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,共計4. 086億元,涉及杭州(0.9億元)、金華(1.836億元)和衢州(或1.35億元)三個城市。
12月7日,廣東省2024年共提前下達中央財政城市管網(wǎng)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,共計4.986億元,涉及廣州(0.9億元)、汕頭(0.9億元)、中山(1.836億元)、佛山(1.35億元)四個城市。
12月1日,安徽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城市管網(wǎng)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預算,共計6.14億元,其中馬鞍山1億元、蕪湖3.64億元、六安1.5億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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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8日,吉林省2024年共提前下達中央財政城市管網(wǎng)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4.64元,分給四平(1億元)、松原(3.64億元)兩個城市;
11月21日,河北省2024年共提前下達中央財政城市管網(wǎng)及污水處理補助資金6.14億元,分給唐山(1億元)、秦皇島(3.64億元)、衡水(1.5億元)三個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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