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在工作中進行穩(wěn)定的溫度測試,我們經(jīng)常在晚上或星期日遇到測試結束的情況。通常建議在測試時間結束后返回常溫(25℃),并保持高低溫試驗箱運行至第二天或工作日。需要維持高溫和低溫測試箱的個人工作室的溫度,一些相對較熱的產(chǎn)品,關于高低溫試驗箱待機后樣品溫度恢復時間需要注意以下幾點:
1.如果高溫和低溫測試箱處于待機狀態(tài)后氣體不流通,可能會引起火災事故。
2.樣本必須保持連續(xù)運行,并且不允許關閉電源或停止執(zhí)行的程序流程或功能。物品燃燒會導致工作溫度升高,這可能會超出測試范圍并引起故障。在某些情況下,即使在測試完成之前需要進行功能檢查,也有必要考慮是否繼續(xù)保持測試溫度,直到所有檢查高低溫試驗箱的功能在工作時間恢復到正常溫度為止。
3.增加一晚或一兩天的測試時間不會損害測試結果,并且風險非常低。如果過早恢復到正常溫度,則需要在工作時間回去后再次將高溫和低溫測試箱的溫度調(diào)整到測試溫度。在執(zhí)行相關功能測試之前,必須對消費電子設備進行至少一小時的測試。
4.高低溫試驗箱從高溫,低溫,低溫標準到自然環(huán)境標準,必須注意防止樣品表面凝結。通常,應將溫度和濕度控制到自然環(huán)境標準(25℃,50%R.H),或者首先降低環(huán)境濕度,然后再降低溫度。達到自然環(huán)境標準后,溫度應保持至少30分鐘。
5.恢復高低溫試驗箱的溫度測試標準后,樣品達到平衡狀態(tài)的時間取決于其熱慣性,即樣品的外觀,質(zhì)量和結構。一般恢復時間為1小時,因此可能需要重新評估特殊樣品,特別是機械設備的測試樣品,以確定相對恢復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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